科学研究
关于2018—2019年未结题的项目清理通知
时间:2021-05-20 09:52 来源:教务处
各行政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 :
经领导批示,决定对2018—2019年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,包括省级和校级项目。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,在规定时间期限内,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至科研处。具体如下:
1.省级项目按照省级结题要求递交资料,涉及负责人已离职的项目,可申请结题但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,若无法提供结题材料,需提交撤项报告,经本人同意并签字。
2.校级项目按照校级项目结题要求递交资料,结题材料通过审核后准予结题。涉及负责人已离职的项目,可直接结题或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,继续开展研究直至结题。
请各项负责人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2018年—2019年的验收材料交到科研处安老师处。今后不再受理2019年(含)以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科研处
2021年5月20日